【法治時報 】第117期
內容簡介
【編輯室報告】
實在不知如何更正
上期於5月15日出刊,才隔兩天,我們就接到監察院兩位委員黃武次、高鳳仙,聯名寫信給我們,內容簡單扼要,只有大約五十個字,說「法治時報第116期登載,監察委員內鬥,黃武次vs高鳳仙一文,與事實不符,因事涉監察院名譽,請惠予更正,以正視聽。」
我們的編輯原則一向是「有錯要認錯」,絕不可硬拗,只是,這個來信讓我們有點不知如何更正起。
一者,馬英九提名的這一屆監委,在監察院內鬥,根本是公開的秘密,委員和委員之間內鬥,一點也不稀奇,院長和委員之間,鬥得天翻地覆,那才是熱門,多位委員公開向王建煊嗆聲,早就已經見怪不怪了。因此,就算報導有誤,也與監察院名譽無關,至少,那不應該是要求更正的理由。
再者,監委黃武次有心護航司法官員,高鳳仙看不慣檢察官的怠惰,也是傳聞已久之事;最為明顯者,黃武次擔任監委以來,總是選擇擔任「司法獄政委員會」的委員,但是,多年來,他對「司法改革」的貢獻,幾乎是完全沒有,單單這種表現,就足以讓人懷疑,他花在「護航」的心思,比花在「監察」的心思要多。
身為監委,總管全國公務員之政治與行政責任,權力在手,動見瞻觀,是必有議論,脫免物議之道,不在報導之後的更正,而在有力的糾正或彈劾作為。
【封面專題】
檢察官密室濫權 當皇帝
法律無法救濟 部長承認 確有疏漏
法院開庭時,若當事人認為法官有偏頗之虞而提出迴避聲請,即便法院駁掉聲請,當事人還可以再提抗告;就算再被駁回,往往已過了一段時日,說不定法官已氣消,不再意氣用事。
一樣的情形,發生在檢察官身上,當事人就完了!
因為,法律在相關的救濟規定是一片空白,完全沒有救濟管道。很多時候,百姓提出的聲請迴避,檢方連「駁回」之函文都省略,根本不予理會,直接就由原承辦檢察官繼續發出傳票,繼續威嚇「迴避聲請」之當事人,視百姓之基本權益如無物!
延伸焦點:
以前多會准 現在多不准
密室濫權 劉仲慧 林冠佑 惡行曝光
【精彩專欄】
部長下命令 評鑑僅參考
檢察長不可以是濫好人
陳定南制定由檢察官來評鑑檢察長的規則,違背檢察一體的概念,使得檢察長根本不敢對檢察官說重話;曾勇夫部長下令改變……
無知的淚~
改變日本司法史的死刑犯 永山則夫
文/謝明珠
現行日本的死刑判決,係依循「永山基準」做判斷,判死刑有9要點需加以考量;這個底線源自於一九六八年的一位十九歲連續殺人犯:永山則夫……
二千億的犯罪
台大教授陳志龍的新著中,調查發現台灣的財團犯罪非常嚴重,影響總金額至少在兩千億元以上……
*其他精采內容:
【發行人告白】
高玉舜與莊子
【社 論】
賴浩敏 表現的好機會
【紀庭長開講】
期日之審判意義:在場權 防禦權 準備權
【烏龍檔案】
高等法院鬧笑話
法官楊貴雄孫惠琳 早已修法還不知 老是漏判
陳筱佩難辭其責
【法治點滴】
司法院vs陳嘉瑜 勝敗未卜 受命法官高玉舜 面對關說 兩套標準
檢察長林慶宗 官運欠佳
陳明堂主持會議 黃世銘蠻乖順
【訴訟心法】
要有正確假設:司法官員很醜陋(下)
【律師開講】文/莊勝榮律師
如何用法律 處理癡呆?
【古代經典】
經不住民眾批評 訟師使計惡整老人(下)
實在不知如何更正
上期於5月15日出刊,才隔兩天,我們就接到監察院兩位委員黃武次、高鳳仙,聯名寫信給我們,內容簡單扼要,只有大約五十個字,說「法治時報第116期登載,監察委員內鬥,黃武次vs高鳳仙一文,與事實不符,因事涉監察院名譽,請惠予更正,以正視聽。」
我們的編輯原則一向是「有錯要認錯」,絕不可硬拗,只是,這個來信讓我們有點不知如何更正起。
一者,馬英九提名的這一屆監委,在監察院內鬥,根本是公開的秘密,委員和委員之間內鬥,一點也不稀奇,院長和委員之間,鬥得天翻地覆,那才是熱門,多位委員公開向王建煊嗆聲,早就已經見怪不怪了。因此,就算報導有誤,也與監察院名譽無關,至少,那不應該是要求更正的理由。
再者,監委黃武次有心護航司法官員,高鳳仙看不慣檢察官的怠惰,也是傳聞已久之事;最為明顯者,黃武次擔任監委以來,總是選擇擔任「司法獄政委員會」的委員,但是,多年來,他對「司法改革」的貢獻,幾乎是完全沒有,單單這種表現,就足以讓人懷疑,他花在「護航」的心思,比花在「監察」的心思要多。
身為監委,總管全國公務員之政治與行政責任,權力在手,動見瞻觀,是必有議論,脫免物議之道,不在報導之後的更正,而在有力的糾正或彈劾作為。
【封面專題】
檢察官密室濫權 當皇帝
法律無法救濟 部長承認 確有疏漏
法院開庭時,若當事人認為法官有偏頗之虞而提出迴避聲請,即便法院駁掉聲請,當事人還可以再提抗告;就算再被駁回,往往已過了一段時日,說不定法官已氣消,不再意氣用事。
一樣的情形,發生在檢察官身上,當事人就完了!
因為,法律在相關的救濟規定是一片空白,完全沒有救濟管道。很多時候,百姓提出的聲請迴避,檢方連「駁回」之函文都省略,根本不予理會,直接就由原承辦檢察官繼續發出傳票,繼續威嚇「迴避聲請」之當事人,視百姓之基本權益如無物!
延伸焦點:
以前多會准 現在多不准
密室濫權 劉仲慧 林冠佑 惡行曝光
【精彩專欄】
部長下命令 評鑑僅參考
檢察長不可以是濫好人
陳定南制定由檢察官來評鑑檢察長的規則,違背檢察一體的概念,使得檢察長根本不敢對檢察官說重話;曾勇夫部長下令改變……
無知的淚~
改變日本司法史的死刑犯 永山則夫
文/謝明珠
現行日本的死刑判決,係依循「永山基準」做判斷,判死刑有9要點需加以考量;這個底線源自於一九六八年的一位十九歲連續殺人犯:永山則夫……
二千億的犯罪
台大教授陳志龍的新著中,調查發現台灣的財團犯罪非常嚴重,影響總金額至少在兩千億元以上……
*其他精采內容:
【發行人告白】
高玉舜與莊子
【社 論】
賴浩敏 表現的好機會
【紀庭長開講】
期日之審判意義:在場權 防禦權 準備權
【烏龍檔案】
高等法院鬧笑話
法官楊貴雄孫惠琳 早已修法還不知 老是漏判
陳筱佩難辭其責
【法治點滴】
司法院vs陳嘉瑜 勝敗未卜 受命法官高玉舜 面對關說 兩套標準
檢察長林慶宗 官運欠佳
陳明堂主持會議 黃世銘蠻乖順
【訴訟心法】
要有正確假設:司法官員很醜陋(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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